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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四个月了,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想离婚,孩子也想打掉,但是男方不同意,也没有领结婚证,我可以自己做主打吊孩子吗,我还需不需要退还彩礼

离婚 2022-11-15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生了孩子离婚一般不属于是否要退彩礼的判断因素,只有满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然结婚了但是没有共同生活又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以及离婚之后婚前的给付使得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情形之一,男方才能主张返还彩礼。法律依据:女方生了孩子离婚一般不属于是否要退彩礼的判断因素,只有满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然结婚了但是没有共同生活又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以及离婚之后婚前的给付使得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情形之一,男方才能主张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刚结婚怀孕离婚的是不能要求退回彩礼的,退回彩礼的条件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已经怀孕显然不属于以上条件,且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怀孕离婚与退还彩礼并没有特定的关系,一般来说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主动提出离婚的,但是女方提出或者法院认为可以离婚的,可以办理。关于彩礼,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自然也就谈不上离婚;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为共同生活亦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提出离婚可以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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