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 我去一家餐饮店上班,上了两天班才得知工资是要扣押金的,而且要满半年才退还,一开始面试并没有跟我说明,只说了试工三天不过是没有工资的,我就提前问了主管可不可以扣押金,她说不能不扣,然后我就说今天不去上班了,到了晚上店长又说可以不扣,于是把我辞退了,并以我旷工为由辞退了,拒绝结算我的工资,然后现在两个人都不回复我了 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劳动纠纷 2022-11-15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人被用人单位扣押工资,可以投诉。工人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员工的工资,对于这类行为,除投诉之外,工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在实践中,遇到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维权的途径是多样的。首先,劳动者可以前往公司所在地的街道办反映,街道办会组织调解。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查证确实存在克扣工资的情形,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行政罚款。再者,劳动者也可以聘请律师,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报酬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这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包括辞职后扣押工资不予发放的情况,可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投诉得不到满意结果,可以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全面主张更多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