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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赠与我的房子,还没过户。按的有手印,分手了能分得一半吗

婚姻家庭 2022-11-15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财产的,如果明确只赠与一人,则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共同房产赠与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独立实施的赠与配偶可以收回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房子是男方以一方个人财产买的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离婚不可以分。房子是男方以一方个人财产买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夫妻双方各占50%;房子是男方贷款买的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按揭部分可以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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