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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一下,男方家婚前占地分了一套楼房,婚后生育一个孩子3岁,现在婚姻出现危机,女方提出离婚,女方有权利要房,要孩子??

离婚 2022-11-15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想要争取房屋,需要证明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想要获得孩子抚养权,需要证明自己比对方更适合抚养孩子。
    没有生育能力是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要孩子,与房子的归属没有必然的联系,有可能可以争取到房子,也有可能争取不到。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一致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有房可能会争取到孩子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存在法定情况可以优先考虑;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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