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职工在生前跟单位借款,XX又有贷款,请问去世后单位和XX会扣安葬费和抚恤金吗?

劳动纠纷 2022-11-15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丧葬费一般是不可以在死亡抚恤金中扣除的。抚恤金是发放给当事人亲属以维持正常生活的费用。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一般半个月能下来。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抚恤金是指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是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的工资;抚恤金全国没有统一标准,由各省市统一规定。一般抚恤金标准,是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的补足标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