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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找我借钱,说是生意周转,两个月后就还,当时对我说计算利息,不过我觉得同学之间,计算利息太生份了,就说利息不要,只要准时还钱就行了,借款日期是7月7日,2万元整。银行转帐的,当时电话中口头借钱,没有借据,口头承诺9月15日过完中秋节还钱,后一直拖欠,说客户的款没到帐,一直不还,经与其它同学沟通,发现他在同学群中借过很多人的钱,信用全无。现只有他的银行卡号,与我银行的转帐记录,请问该如何起诉?

我在上海,这个同学在江西九江。

合同纠纷 2018-12-30 09: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借款的程序是什么:  
    (一)企业提出借款申请  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而且贷款用途符合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  
    (二)银行审查借款申请  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借款条件,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借款条件,对借款企业进行审查,款企业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企业申请的借款金额和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的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企业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用状况;企业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借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和合法性;企业的抵押品和担保情况。可行性、安全性和合法性;企业的抵押品和担保情况。

  • 1、借款形成的是借款合同纠纷;
    2、对方向您借款,如果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到期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还款;
    3、现在对方逾期不还的,您有权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交付借款时生效;
    5、作为出借人,若借款人到期拒不返还借款的,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但必须举证如下事实
    (1)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通过借条、借据及收条予以证明);
    (2)借款已经交付给对方的事实(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6、如果收集到上述相关证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您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
    7、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办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关于欠钱不还起诉,一般来说,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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