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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同房产一方同意将自己的一半份额已房价售卖给另一方,请问是是不是可以先过户给买的一方(具体去哪个部门办过户手续)然后办完手续之后是否写离婚协议把财产归于谁写进去

离婚 2022-11-15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房产归属一般根据双方的书面协议确定。若双方无法书面约定或未进行约定的,该房产以个人财产购买的,认定个人所有,该房产由共同财产购买的,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夫妻共有房屋买卖需要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买卖过户时需要离婚协议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离婚协议有说明房屋产权归属一方的,一般可以直接出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协议离婚后,卖房子,房子在原来登记的一方的名下的,直接与买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根据离婚协议分割给另一方的,需要先办理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然后再卖方;房子原来登记了双方名字,现在归一方所有的,则需要对方配合卖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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