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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自己本人去鉴定所可以吗

损害赔偿 2022-11-15 18: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己去做伤残鉴定可以,劳动者只要携带相关的病历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即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伤情司法鉴定可以自己去。当事人应当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并缴纳鉴定费,受理立案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等待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书面通知鉴定结论即可。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 当事人自己去做伤残鉴定是可以的。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只要携带相关的病历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即可。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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