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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辆水泥罐车,行驶证上是非营运车,如果在路上运管处有没有权利扣押我的车?

交通事故 2022-11-15 2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与交警部门沟通协商
  • 有下列情形的,将被扣留机动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公路客运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货运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未放置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以及交警认为有必要扣留机动车的情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查封车辆可以开,法院扣押的机动车可以上路行驶。但是不得买卖、抵押或者挪作其它用处。法院扣押的车辆只是不得办理登记、注销抵押、质押登记等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
    (一)项、第
    (七)项、第
    (八)项、第
    (九)项或者第二十条第
    (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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