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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可以受理吗?

案件执行 2022-11-15 2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是: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符合的条件分别有:申请人必须是由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的期间提出;申请执行必须是在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下提出;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法定其他条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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