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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怎么判

离婚 2022-11-15 2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对房屋价值及其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竞价取得;一方取得所有权或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会依法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或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案件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双方都想要房屋时,可以竞价取得,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双方都不想要房屋时,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时房屋如果属于个人财产,则法院不会进行判决;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双方也不能就房子的归属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则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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