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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免税都哪些?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1-15 2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税所得税免征条件包括: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4、其他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法律依据:个税所得税免征条件包括: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4、其他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免纳个人所得税得情况有: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 根据最新的个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5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纳税人在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因为获得一定的优惠政策,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比如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而根据我国法律,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而且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还有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法律依据: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
    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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