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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林地被征用,现在有补偿吗?

征地补偿 2022-11-15 2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已承包的林木被征用应当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进行阶梯性分段,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承包林地被征用,应当依照林地面积及承包合同约定金额分户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
  • 已承包的林木被征用,承包者可以分得林木补偿费。如果承包的林地上有附着物,如房屋,则还可以得到林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林木补偿费按照各地的标准计算。《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
    一、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
    一、二款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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