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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说我电表坏了,让我补交电费

损害赔偿 2022-11-16 0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物业预存的电费不可以退费。在物业预存的电费由供电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缴纳后一般不予退还,在物业、代充点交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同样不予退还。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在物业预存的电费不可以退费。在物业预存的电费由供电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缴纳后一般不予退还,在物业、代充点交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同样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物业收取电损费,合同中有约定的,而且业主同意的,合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如果双方就此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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