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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有贷款未还清,婚后办房产证时按婚前财产办了房产证,现在想和老婆共同再买一套房子,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算二套房?老婆说首付只能做到一成,是这样吗?婚姻是神圣的,我不想办假离婚,请问有没有什么办法跟首套房一样做成三成首付啊?谢谢!

房产纠纷 2019-01-04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买首套房需要担保公司担保:在借款人(购房者)无法满足贷款人(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住房置业公司为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而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借款人申请担保时,担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一定数量的担保费,同时要求借款人将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物。
    在借款人因特定原因不能如期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时,担保公司对该笔贷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时夫妻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共同委托出租以分享租金或共同委托出售以分享房款,或是由一方居住使用,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租金补偿。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在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的同时,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明确双方实际居住使用方式。
    该种处理方式既对争议房屋做出分割处理,避免了婚姻身份关系解除后判决继续共同共有缺乏基础的问题,同时又对离婚后如何公平合理的使用房屋作了安排,保证了双方居住权利的实现。
  • 当事人的房产是不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看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产,当事人是想享受离婚后买二套房算首套房的待遇,那要看是不是符合条件:
    (1)当事人是否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要看在婚姻存续间,是否以共同还贷人的身份有购买房产的经历,如果是共同还贷人,那不能算作是首套的房。
    (2)离婚后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子产权,如果当事人的名下有产权,不管离婚多久,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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