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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集离婚时一方有外遇的证据

离婚 2022-11-16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集外遇的离婚证据的方法如下:
    1、一方主动承认,写下的悔过书、聊天记录、录音等;
    2、双方来往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3、单位的处罚,邻里、同事、朋友、亲人证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收集外遇的离婚证据一般可采取下列方式:由当事人自行收集或委托他人收集对方出具的悔过书、认错书,双方来往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邻里、同事、朋友、亲人证言等。若因权限而取证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 收集外遇的离婚证据的方法: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收集对方出具的悔过书、认错书,双方来往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邻里、同事、朋友、亲人证言等。若因权限而取证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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