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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了,付的全款,4s店迟迟不给车,我们没签合同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11-16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了买卖合同对方一直不付款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方一直不履行,经催告后仍不履行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二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保留一份。如果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后没有给劳动者,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要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差额。
  • 买卖合同签订后一直不付款的处理方式是:
    1、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的,可在期限届满后要求其承担为违约责任;
    2、未约定的,受损害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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