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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后他父母买的,名字也是他的名字,但是有贷款,如果离婚怎么分房

离婚 2022-11-16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是婚前一人全款买的,登记的也是一人名字,那么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配;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就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父母购买的房屋,如果只登记了子女一方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如果房屋登记了双方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可以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一方按揭贷款买房,婚后还贷,并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那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和还贷的升值部分需要分割给另一方。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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