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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怎么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

婚姻家庭 2022-11-16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的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就算是有过错,一是重婚,二是与他人同居,三是对家庭成员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就有权在离婚诉讼时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当夫妻一方有以下行为时可以认定其构成婚姻中的过错行为:
    1、有配偶者在外与他人登记结婚;
    2、有配偶者在外与他人同居,包括双方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包括精神暴力和冷暴力;
    4、一方当事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就是能够证明夫妻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行为,其过错行为在离婚诉讼中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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