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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如果被保全了,法院会通知车主吗

交通事故 2022-11-16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被保全法院会给据裁定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保全的条件为: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的条件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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