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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法院判决债权想转让

综合法律 2022-11-16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规定为: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在诉讼过程中也能依法转让债权。处于诉讼中的债权是符合债权转让条件的,目前无论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中均没有禁止转让的规定。债权转让的态度是以自由转让为原则,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债务纠纷判决书可以转移。判决书确定债务人或执行文书确定被执行人后,当事人之间进行债务转移属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法院不会另行制作文书变更债务人或变更被执行人。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无法履行时,债权人可以依据法院判决书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依据债务转让协议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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