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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商服楼出租三年,承租人只租一年按租赁合同室内没给恢复原样押金还给退回吗?

合同纠纷 2022-11-16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到期不退押金的可以先行协商,由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请求第三方调解;通过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 先给的房屋押金,如果租户没租了构成违约的,押金通常而言可以不退。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办理, 租赁期限到期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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