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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是租房子住名下有台车,怎么执行

案件执行 2022-11-16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
    2、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过自动履行期。
    3、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被执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执行书后,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自己的财产状况、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财产状况证明文件。
  •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法院可以执行房产。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金钱债务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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