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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的房子,首付,房贷都是由一方支付,要离婚,夫妻又协商不下来,法律会怎么处理

离婚 2022-11-16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按揭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一般来说对于还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屋,可以由一方获得所有权,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获得所有权的一方需要继续还贷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子车子都是贷款的想离婚时:贷款买房买车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的,房子车子分配给一方独自所有;贷款买房买车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子车子的按揭部分分配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买房,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后房产所有权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该不动产归首付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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