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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中“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应当如何理解

2022-11-16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这样认定侵犯著作权罪: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或者是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 侵犯著作权的认定: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2、擅自出版他人享有转有出版权书籍的;
    3、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4、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5、剽窃、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 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有: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三)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四)剽窃他人作品的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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