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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领取有期限吗

劳动纠纷 2022-11-16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的领取时间是:在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领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工伤保险没有年限。只要交纳了工伤保险的费用,社保经办机构会如实记录相关缴费情况,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如果暂时失业的,则工伤保险费会暂停缴纳,缴费年限也会暂停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法律没有对领取工伤保险的时间作出限制,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则是有限制的。单位的申请期限一般是三十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申请延长期限;而单位如果逾期不申请,职工一方去提出申请的期限是一年之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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