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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房东租客联系不上了拖欠房租已经半年多了现在有别的租客想要租我的房子但是前任租客里面还有一些私人财产我该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 2022-11-16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客拖欠房租的情况发生,房东可以先进行催告,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仍不给房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房东可以请求基层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租房合同到期出租人联系不上房客的可以视为房屋租赁合同已失效,出租人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客欠租跑了向公安报警一般不能解决问题,拖欠租金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房主可以邀请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发出催告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主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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