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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 2022-11-16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是: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各单位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作出验收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验收竣工工程的程序是:承包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然后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在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支付工程款项。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是承包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然后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在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支付工程款项。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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