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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当事人的证词在警局或者法庭认可吗?

综合法律 2022-11-17 01: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刑事诉讼中,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定案的根据的证人证言的具体种类有: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以及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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