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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离婚还需要带户口本吗

离婚 2022-11-17 0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不一定需要带户口本。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则需要带户口本,而诉讼离婚则不需要带户口本。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携带起诉状、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是需要双方的户口本的,咋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提交双方的户口簿、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文件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一般是要带户口本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当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起诉离婚的,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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