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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判决后没按判决分期金额付给,可以申请执行还是到期不给后再申请执行?

债权债务 2022-11-17 08: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书中的要求执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 房屋在法院判决执行前存在租赁关系不能强制执行。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发生所有权变动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权利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法院可以对已经出租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房屋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承租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房屋,待租赁期满后退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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