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拖欠抚养费可以剥夺探视权吗

离婚 2022-11-17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付抚养费还可以享有探视权的,且抚养义务和探视权属于不同的权利义务,相互之间不能因为不履行一项义务而剥夺一项权利的享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与对方协议确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不付抚养费还能享有探视权,因为抚养义务和探视权是不同的权利义务,相互之间不能因为不履行一项义务而剥夺一项权利的享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与对方协议确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探视权不可以被剥夺,只能中止。原则上不直接抚养方被中止探视时,其也不可以要回抚养权,但是也有例外情形,就是当孩子的原直接抚养人因病或者其他原因无力继续抚养、孩子希望与其共同生活的、直接抚养权人虐待子女等,可以申请要回抚养权。
    可是不能够因为探视权被剥夺就能够使得抚养权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新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