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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孩是我生的,但是与父亲没有血缘关系,上户口的时候,出生证明上一栏是填的小孩父亲的名字,父子关系可以解除吗?可以

婚姻家庭 2022-11-17 0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亲生父子关系不可以解除,解除父子关系在法律上是不予承认的。但是非亲生父子关系可以通过变更抚养权或者变更监护人的方式解除,但是婚生子女,无论是因为父母离婚或其他原因都有法律上的父子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意义上的父子关系是不能脱离的,即使签订父子断绝关系的协议也是无效的。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对于亲生父子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如果是有血缘关系的父子是不能解除关系的,如果是收养关系的父子,可以到人民法院或民政部门解除。法律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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