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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被终止了半年后我能申请执行吗

债权债务 2022-11-17 1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书中的要求执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过了执行期限的话,就丧失了法律救助条件与机会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执行局立案后,一般会在六个月内上门执行。如果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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