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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人的履约担保和发包人的支付担保是否都是必须的?谢谢

建筑工程 2022-11-17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设工程担保,是指为了担保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由承包方向其提供一定的担保。例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就是建设工程的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建设工程合同的担保形式主要有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或者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来担保等。如果当事人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 关于工程建设合同担保范围:
    1、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
    2、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行担保主要体现在质量保证金、保修期等合同条款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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