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被人砍了三十棵一年多的桉树可以立案吗

刑事辩护 2022-11-17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损坏他人树木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 故意毁坏林木刑事立案标准:
    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本条和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72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银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