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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外地打工受伤住院,出院后在外地可以报销农合吗?

劳动纠纷 2022-11-17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参保人员意外受伤,如果医疗费用等在报销范围内的,农村医疗能报销;对于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报销比例是5万~8万元(含8万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一般来说,在异地住院可以回本地报新农合,住院前或住院后3天之内需打电话到本县新农合部门登记备案,打新农合咨询的电话就可以,出院后需要打式证明信或居住证明信及医院的住院病历、发票、汇总清单、出院证明,再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及合作医疗本到县新农合部门报销。还有要注意的是只能报销一部分,具体的比例各地不同,需提前向有关部门询问清楚。  异地报销需要回参保地,报销时大概需要的证件有:  
    1、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住院发票;  
    4、出院小结;  
    5、疾病诊断书;  
    6、身份证、户口本;  
    7、合作医疗本(或证、卡);  
    8、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法律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随着试点数量的增加和政府补助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在分析、总结合作医疗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测算,科学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方案的制定和调整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要在建立风险基金的基础上,坚持做到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二是新增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大病统筹基金,也可适当用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提高合作医疗的补助水平;三是补偿方案要统筹兼顾,邻县之间差别不宜过大;四是补偿方案的调整应从新的年度实行,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农民工工伤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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