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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是什么意思

环境保护 2022-11-17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环境保护税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而应当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 环境税的征税客体是以下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单位或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 环保税征收标准是: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
    3.9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
    2.8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11200元。法律依据:《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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