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处罚决定书延期送达三个月还有效吗?

综合法律 2022-11-17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的条件:当事人依法被判处了罚款;但是当事人在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履行确实有困难的;经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且获得了行政机关的同意。
    法律依据:
    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行政处罚可以延期的时间应当由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批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若是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是分期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 行政处罚可以延期至最多不超过二年。因为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超过二年未被追责的,一般不再给与行政处罚。所以延期处罚的期限也不得超过该期限,具体的期限则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合理地予以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七十二条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兴安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