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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民工,在厦门XX安XX集团上班,去年的工资没拿到,老板只给一张欠条,请问工资能拿到吗?

劳动纠纷 2022-11-17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体老板欠薪的,劳动者不知如何讨薪,这时劳动者能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保障自身合法民事权利,若仲裁委员会做出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调解书或裁决书,而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起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农民工没有欠条,可以通过下列法律途径来讨薪: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农民工没有欠条,可以通过下列法律途径来讨薪: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在没有欠条及合同的情形下,讨薪方法为:首先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收集工作了的证据,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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