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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个人独资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而导致负债,这时想解散企业但因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而被债权人诉诸人民法院,债权人要求是否成立呀

公司清算 2022-11-17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解散的,因为不存在只能设立不能解散的企业。但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需要进行清算,将公司的债权债务全部处理完毕,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 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负责清算,或者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是若是债务超过五年的,债务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 债权人申请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是可以的。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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