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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与商场的合同今年5月30号期,但甲方租给我的是十月三十号才到期,超过的五个月是不是无效的?

合同纠纷 2022-11-17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合同到期了就代表着合同无效了。法律规定,合同可以约定有效期,即附终止期限,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但是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一般情况下合同到期了就没有效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可以约定有效期,即附终止期限,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但是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民法典中的合同有效期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但是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最长只能是20年。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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