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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要回的么

婚姻家庭 2022-11-17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要回,如果丈夫是将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作为分手费送给小三的,在此情形下,妻子基于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可以要回其财产的;如果是丈夫的个人财产的,妻子不能要回。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妻子是有权要回的。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的同意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一般情况下是有权要回的,因为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是具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而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是丈夫未经过妻子同意而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在知晓后是具有要求返还的权利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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