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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未还完,如何在房产证上加名,如果不能加名,可否去公证处公证现有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费用是多少?

房产纠纷 2022-11-17 1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房产加名可以申请以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两种方式办理。如果是赠与,当事人双方要先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办理之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加名,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后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包括初审、复审和核定共三个环节。
    通过审核的,工作人员会登记在册,并发放新的房产证。如果是买卖,当事人双方要先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再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和不动产完税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加名,接下来的具体流程与房屋赠与的加名手续相同。
  • 你好,房屋加名的流程一般为:
    1、夫妻二人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地办证大厅申请;
    2、按照要求填写有关表格;
    3、按照规定缴费;
    4、材料全部交齐后,在家等候,一般10个工作日,就能拿到新房产证。
  • 房屋产权那种房屋加名有以下情况:
    1、买卖:买卖双方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房地产买卖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2、赠与:单方向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名称,或单方向公证处公证后申请过户;
    3、分析:仅适用于夫妻,凭结婚证等资料直接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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