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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父亲和妹夫联合起来殴打我,但警察只是让他们写了一个家庭暴力警戒书,并没有拘留他们,这个告诫书有什么用

综合法律 2022-11-17 2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庭暴力的告诫书是给加害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轻微家暴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于家庭暴力的告诫书一般送达至暴力的加害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轻微家暴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具体要根据矛盾的程度判断。如果只是轻微的口角矛盾,报警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也就不会抓人;但如果情节较为严重,比如家暴的,报警后经公安机关调解无效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要求,对施暴者进行处罚,或拘留或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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