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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因为犯罪期间造成严重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再判刑后申请的监外执行,没有通过,问下我这样的情况监狱会收吗?

刑事辩护 2022-11-17 20: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犯罪被判刑后,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另外,对于申请监外执行的人员,需要注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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