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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没还完期间可以变更担保人吗?

合同纠纷 2022-11-17 2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未还清如果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有财产作担保的,经债权人同意可以做担保人;如果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能提供财产作担保的,不可以做担保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贷款到期未还债权人可以可以找担保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能变更。经债权人与担保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担保人。或者担保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后,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变更或者由受到不利影响的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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