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死者家属要求更改死亡证明时间可以吗

综合法律 2022-11-18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到具死亡证明的部门要求更正
  • 死亡证明的用途有:



    1、持死亡证明才能移往殡仪馆办进馆手续。



    2、持死亡证明才能在火葬场登记或公有墓地土葬。



    3、持死亡证明才能在户籍所在地进行销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变更公证遗嘱:
    1、由遗嘱人在具有遗嘱能力的情形下,再次设立新的遗嘱或者遗嘱人撤回已经公正的遗嘱后再变更遗嘱的内容;
    2、撤回公证遗嘱需要到元办理公正的公证机构办理相关的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湛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