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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领取结婚证但因为举办婚礼发生分歧,最终选择离婚,男方的借款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22-11-18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结婚的,若男女双方已经进行结婚登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应由男方一人负责偿还。但借贷的钱如果用于夫妻生活也应当视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后一方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界定一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法定标准是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就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需要举证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借钱结婚是否算共同债务要看借钱时是否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一般应由男方一人负责偿还。但借贷的钱如果用于婚姻中夫妻共同生活的,也算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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