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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保险120元,有20户主意外险,意外险怎么理赔

保险纠纷 2022-11-18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险理赔,指的是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申请,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金。也就是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由保险公司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房屋保险的赔偿需要被保险人携带保险单、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等证明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范围核定损失金额,按合同规定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申请赔偿房屋保险需要被保险人携带保险单、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等证明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范围核定损失金额,按合同规定进行赔付。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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